注意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將不再標注這些內容
日期:2018-08-23編輯:中鑫認證游覽:5676次來源:互聯網
最近,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進行重大改革。其中一個就是:自2018年3月20日起,CCC標志不再標注S(安全產品)、EMC(電磁兼容)、S&E(安全與電磁兼容)、F(消防)、I(信息安全)等細分類別,原有CCC標志可根據模具更換周期及產品庫存等情況自然過渡淘汰。

根據國家認監委關于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改革事項的公告。證客君特整理以下幾個時間節點,需要大家關注。
2018年3月20日
1、自2018年3月20日起,取消指定標志發放管理機構(北京中強認產品標志技術服務中心)對印刷/模壓CCC標志的審核,并取消相應的審核收費,由獲證企業自行印刷/模壓CCC標志。獲證企業自行印刷/模壓CCC標志按照《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加施管理要求》執行。
2.自2018年3月20日起,CCC標志不再標注S(安全產品)、EMC(電磁兼容)、S&E(安全與電磁兼容)、F(消防)、I(信息安全)等細分類別,原有CCC標志可根據模具更換周期及產品庫存等情況自然過渡淘汰。
2018年5月1日
1.自2018年5月1日起,指定認證機構承擔標準規格CCC標志的發放管理工作,收費按照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檢驗檢測經營服務收費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〔2015〕1299號)規定執行。
2.2018年5月1日前,各指定認證機構應完成標準規格CCC標志發放管理的各項準備工作,包括CCC標志發放管理程序、聯系人、聯系電話等,并予以公布。
3.指定標志發放管理機構(北京中強認產品標志技術服務中心)承擔標準規格CCC標志的發放管理工作至2018年5月31日,自2018年6月1日起,不再承擔標準規格CCC標志的發放工作。
加強CCC標志加施行為的后續監管
獲證企業在加施標準規格CCC標志以及自行印刷/模壓CCC標志時,應嚴格按照《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加施管理要求》和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》的相關要求,建立本單位的CCC標志使用和管理制度,并對CCC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記錄和存檔。
指定認證機構應加強對CCC標志的監督管理工作,指導獲證企業正確使用CCC標志,落實認證機構主體責任。
各級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加施CCC標志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。
原《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》(國家認監委公告2001年第1號)及《關于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發放管理相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認監委公告2002年第7號)同時廢止。
背景
強制性產品認證是政府為保護國家安全、人身健康安全、環境等目的,依法實施的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合格評定制度。根據我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,凡列入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內的產品,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、取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,方可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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